泸州市: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教育导报》
2024年第96期(总第3991期) 导报一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近年来,泸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教育提质工程,突出优质均衡导向,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补齐教育短板,加快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全力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规划引领,办学条件不断改善。面对城镇化发展趋势,泸州市根据人口流动和生源变化,按照“一就近四集中”原则,抢抓国家实施“全面改薄”“薄改与能力提升”等机遇,优化调整学校布局,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重塑城乡基础教育空间版图,实现学校布局由“行政区”向“经济区”转变。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70亿元,新(改、扩)建学校200余所,新增学位8 .7万个,学校集约化水平和办学效益显著提高,城镇入学难、乡镇寄宿难得到缓解,大班额、大校额大幅减少。

坚持统筹推进,保障体系扎实筑牢。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549亿元,确保了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实现了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即: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全面落实教育助学政策,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学生全部纳入重点保障资助范围,发放助学金21 .22亿元,受助学生316 .84万人次,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应免尽免,切实保障了困难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坚持结对帮带,师资力量显著增强。针对城乡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水平不均衡问题,泸州市积极探索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职称评聘向农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促进教师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创新实施“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通过订单式、全科化培养,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培养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954名。泸州4个区(县)对口支教甘孜州、凉山州4个原国家贫困县,确定66所市内城区优质学校与115所薄弱学校、边远农村学校建立帮扶关系。全市组建乡村教师工作室70余个,实施骨干教师培养“1331”工程,通过“青蓝结对”“帮带工程”,切实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同时,扎实推动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地落实,切实保障教师待遇。2018年以来,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助1 .34亿元,惠及13 .47万人次。

坚持以城带乡,办学质量稳步提升。有序推进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通过校地合作办学、优质学校领航、跨区域委托管理等模式,形成了泸州高中、泸州老窖天府中学、龙马高中等一批优质教育集团,统筹城乡,带动全市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教育集团14个、教育共同体31个,优质教育资源辐射100余所中小学校,惠及10万余名学生。同时,充分发挥教育数字化赋能优势,全域推进“互联网+教育”改革,依托互联网打造同步课堂,实现城乡学校同步学习、同步教研、同步培训。在古蔺县试点开展全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有力促进了城乡教师专业化成长,典型经验在全国、全省交流推广。在全省率先成立“1+3”教科研共同体,以市教科所为龙头,统筹全市“一体两翼”教科研机构力量,建立“1+1+ N”教研员工作站,完善城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切实助推教师队伍高素质专业化成长,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引擎。

(内容来源: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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