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小,孩子求助需合力引导

马晓冰

《教育导报》
2026年第82期(总第4217期) 导报一版

近日,上海徐汇公安分局斜土路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报警人是一名8岁女孩。她在公园玩耍时被一名男孩推倒,对方撂下几句威胁的话后跑掉。女孩身边只有小伙伴,没有家长,于是她拨通电话,向警察叔叔求助。出警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幸好女孩没有受伤,家长到场后也表示不用继续跟进。

事情看似不大,争议却不小:孩子间打打闹闹、磕磕碰碰,本属常见,至于“兴师动众”把警察喊来吗?有人质疑:这不是浪费警力吗?

对此,出警民警表示,此前也遇到过几次小朋友独自报警的情况。在大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对孩子而言可能就是一道难以迈过的坎,每次报警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这番回应,本身就是一堂很好的“法治教育课”。它告诉在场孩子和大人:“110”是宝贵的公共资源,需要珍惜,但珍惜并不意味着它只为“大事”服务。它服务于每一个公民正当的求助需求。未成年人遇到困境时选择报警,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法治意识增强的表现,并非“添麻烦”“浪费警力”。

退一步说,“小孩的事”是否就等同于“小事”?与成人相比,儿童往往处于弱势:心智尚未成熟,缺少话语权;身体还在成长,显得弱小。所谓“小题大做”,往往是以成人视角俯视孩子面临的危险与困境,缺少设身处地的共情。

比共情缺失更值得反思的是,很多家长并非不知道保护孩子,也不缺少爱,生怕孩子磕着碰着。但问题在于,保护有时只停留在“守着、盯着、裹在襁褓里”,忽视了尊重与赋能。把孩子当成完整的人来对待,不是替他挡住一切,而是教会他如何与世界相处:既要学会保护自己、学会如何求助,也要懂得行为的边界与底线,明确可为与不可为。尊重他的人格独立,培养他的判断能力,才真正有益于孩子长大成人。

还有一些成人,对自家孩子和别人家孩子采取两套规则:别人家孩子报警求助,是浪费警力;自家孩子这么做,就是懂得保护自己。成年人的态度与评价,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儿童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认知。成人用“孩子间的事”淡化冲突,可能是在无意中纵容了伤害;一个事件,两套规则,则是在“双标”中告诉孩子,公正可以为立场让路。

当然,回归事件本身,我们肯定警察的认真回应,也肯定孩子的法治意识,但并不倡导“事事找警察”。报警可以是为了寻求保护、伸张正义,却不能只为出一口恶气。如果孩子养成“凡事报警”的习惯,不仅会让教育责任外移,甚至可能演变成另一种“狼来了”。

因此,分级求助应成为孩子成长中的一堂必修课:日常小摩擦,先找身边信任的成年人;校园内的冲突,先找老师;成人不在场且安全受到威胁时,报警才是合理选择。与此同时,家长要扛起第一责任,老师要给予引导与帮助,社会要托住安全底线。唯有三方各司其职,才能让每一次求助都不落空,让每一个孩子都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会保护自己,也学会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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