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不“缺位”也不“越位”

张小军

《教育导报》
2021年第82期(总第3610期) 导报二版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一位老师的课堂引起了家长的质疑。新课改要求在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启发式讨论。这位老师便按学校指导要求,为学生划分小组,鼓励学生们在合作中共同进步。然而,这样的授课方式却遭到部分家长的公开质疑:“孩子自学挺好的,没必要和差生合作。”“几分钟就搞明白的题有什么好讨论,不是耽误时间吗?”“课堂上老师是主角,希望老师不要推卸责任。”

家长对老师教学风格、教育手段的点评、质疑,让教师“不知道怎么上课了。”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家长私信批评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合适,要求老师修正;有的家长甚至在家长会上公开指出老师应转变教学风格,学习某某学校的“先进经验”;更有甚者,明明是家庭教育的问题,却拉着孩子找老师要说法,“孩子回家就玩手机,从来不动笔,老师怎么教的?”……

要知道,经过多年的改革积淀,当前学校的教学内容更为系统、科学,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要求也更合乎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学生小组讨论、非纸笔作业等新的学习方式被广泛运用。如果缺乏相关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家长即便具有高学历,积累了成熟、成体系的学习经验,也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其“指导”的行为和结果,势必让教师难以认同和接受。

此外,家庭教育具有开展德育、劳动教育以及情感教育的优势,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化发展的主要阵地,需要家长唱主角,学校只是指导和配合。学生在家里养成的不良行为习惯,或把这些不好的习惯带到了学校,学校老师可以引导,但主要责任还在于家庭。

家校协同是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一环,需要家校双方厘清权责界限,各司其职,不越位、不让位、不错位。如果家长把自己的育人想法强加给教师,把本该家长承担的教育责任推给学校,只会让家校关系变得紊乱,对孩子的教育有弊无益。

因此,家长要尊重、信任、支持教师的育人行为,保证教师在学校育人中的主导作用,也要切实担起家庭教育的应尽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也不让位。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在孩子的教育上,家长有一些焦虑情绪是难免的。但在关心孩子的同时,还要主动担起家庭的育人责任、合理解决和教师、学校之间的育人分歧。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凝聚合力,求得家校协作育人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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