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出台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实施监管办法

《教育导报》
2021年第108期(总第3636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张瑞波)日前,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实施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实施的监管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了分级监管机制。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重点对区县、市直属学校和市教科所工作推动和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等。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重点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和教师具体实施考试和作业的指导,定期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应用等。学校负责履行考试、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考试、作业统筹和全过程管理,细化管理责任分工,加强对教师试题设计、作业设计、作业批改和反馈的培训研究、评价考核等。

《办法》明确了重点监管内容。其中,各区县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实施管理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学校履行考试、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建立校内为主、家校协同、分工明确的考试和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管理,定期研究考试和作业统筹及实施情况。教科研部门加强对学校考试和作业设计的指导、加强考试命题和作业设计能力培训;将考试和作业实施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视导等。

泸州市教体局将通过定期和随机、督查加抽查、线下加线上等方式,对义务教育考试和作业实施情况开展监管。

《办法》还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实施监管的组织领导、督查考核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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