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绣花功夫”织密师生安全“防护网”

■张筠

《教育导报》
2022年第2期(总第3650期) 导报三版

“为坚决遏制涉校涉生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发生,坚决确保岁末年初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制发了《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方案》,“针对今冬明春季节性安全、‘两会’召开、欢度‘两节’,学校期末考试、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等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系统安排部署了13项安全防范工作。”在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暴发、今冬明春可能出现拉尼娜极端天气等诸多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情况下,四川省教育厅开展的学校安全防护系统安排正当其时。

学校是人员的集聚地,学校师生安全容不得任何一点闪失。教育部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章第七条要求:“学校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近年来,个别中小学校学生因相互嬉闹、运动等过失以及校园暴力、建筑物倒塌等各种类型的意外伤害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伤害事件给受害师生及其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不幸和痛苦,伴随而来的巨额赔偿也给出事的学校带来沉重的经济“包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因此受到严重冲击。

学校是守护好师生安全的责任主体,保障师生的安全是办学的底线要求。综合分析近年来各地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确有个别学校在公共安全基础保障上的“人防”“物防”“技防”还未得到很好地落实,安防体系未全面建立。现代学校管理理念告诉我们,高质量的教育需要硬核安全保障,需要用“绣花功夫”密织学校师生安全“防护网”。

长鸣校园安全警钟,需要堵塞各种风险漏洞,时时警醒“针尖大的窟窿可能漏过斗大的风”。对于学校而言,要织密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守护师生生命安全的责任网,把“板子”铆实钉紧,将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压稳压实,强化学校、教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发挥好专业保安人员、安全协管员的重要作用,组织起校园治安联防队、护校队和应急队等,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保证无空档、无死角、无盲区。

压实学校安全责任,既要保证硬件过“硬”,还要做到软件不“软”。具体地讲,就是要强化校园安全物力资源保障,学校再穷都不能穷安全,必须强化学校安防设施建设,为保安人员配好必要的执勤、防护、抓捕等安防装备。加快智慧校园安防系统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慧脑”和“亮眼”,加强“技防”保障,无死角“探视校门”、学生公寓、教工住宅、财务室、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仓库、操场、楼道、重要出入口、周边复杂路段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各种“情况”,一旦出现异常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敏捷反应。同时,常态化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应急疏散演练、紧急避险教育和实操演练,提升中小学生和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防护和逃生自救技能,提升教职工危急时刻保护学生的应变处置能力。

当然,学校师生安全更需要建立多经纬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就教育系统而言,既要“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管理分级、网格到底”,又要横向到边抓覆盖、纵向到底抓延伸,真正形成纵横交互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但是,守护师生生命安全不能仅仅依靠学校和教育部门“孤军奋战”,还要密织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安全网,从单极管理走向多元治理。

在横向上,加强包括教育、公安、卫生、建设、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协作,划定并落实各部门的校园安全职责,建立校园安全联席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所辖学校学生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确保学校发生意外时警察第一时间快速出警予以处置。

在纵向上,优化省、市、县、乡镇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学校安全上的具体职责。探索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双重管理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常设机构,形成层级内统一指挥与层级间对口监管相结合的联动模式。健全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考评机制和严格的问责机制,按照职责权限,对工作和履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多发频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手软,有效避免各职能部门“有组织不负责任”的掣肘现象,造成校园安全守护出现盲点、空白和“真空”。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群防群治体系,形成共同守护校园师生生命安全的合力。

更值得深入探索的是,加快校园安全立法,密织守护师生生命安全的法律保障网。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校园安全方面的专门法律范本。虽然,我国针对校园安全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条例等,也有一些校园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但主要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等,而这些法律很少有条款直接规定相关部门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在实际运行中的法律效果非常有限,即使《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了学校安全事项,但其中的内容主要从归责的原则上确立了校园安全事故案件的举证责任,而不是立足于如何去预防、规制学校的安全事故及相关行为。

近年来,我国对于校园安全立法一直呼声不断,早在2017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全国政协委员高小玫等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呼吁尽快出台校园安全法,明确校园安全事件中的各方责任,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我国有必要尽快制定适合国情的校园安全法,使校园安全尽快步入法治化轨道,实现用法律织起保护师生安全的“防护网”。

(作者系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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