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

《教育导报》
2022年第76期(总第3724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 中小学岗位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协调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中小学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作出规范。

《指导意见》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为引领,遵循中小学教职工成长发展规律,创新岗位管理政策措施,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立足岗位管理制度基本要义,坚持分类施策、分级管理,根据各级各类教师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采取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探索体现中小学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的岗位设置管理模式。适当下放人事管理权限,注重落实和保障中小学用人自主权,体现有收有放、统分有度。

分学段、分类型

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

《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教师岗位等级设置,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以教师岗位为主,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各类学校要认真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岗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内容,将其作为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依据。

同时,落实放管服精神,不再在国家层面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作统一规定,而是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授权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区域、学段、学科、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制定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办法,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

实行县域统筹管理

向乡村适当倾斜

《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有关要求,中小学岗位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岗位数量,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协调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努力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学段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要逐步实行县域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

落实岗位倾斜政策,乡村中小学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缓解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此外,《指导意见》还对援藏援疆援青教师职称认定、岗位聘用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优秀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执教,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均衡高质量发展。

规范开展岗位竞聘

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

《指导意见》强调,中小学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学校新设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或者其他确需竞聘的,一般在备案的岗位总量、类别、等级范围内,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针对中小学教职工聘后管理弱化、“一聘定终身”等问题,加强聘后管理,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表现,以工作实绩和贡献为重点考核内容。要注重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良好用人导向。

(点击大图下载版面PDF)
© 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