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工作启动以来,眉山市以“政府统一领导、县区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社会齐抓共管”为主,扎实开展工作攻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机构压减率97 .66%,“营转非”100%。目前,全市共有校外培训机构363所(学科类机构9所,非学科类机构354所)。所有机构全覆盖纳入国家、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开通监管账户和支付渠道、上架课程、通过平台售课等工作全面完成。在运用好国家、省相关平台,加强全流程监管,规范机构管理方面还在持续着力。
健全管理机制,统筹加强监管
一个认识明任务。市、县教育局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把运用好国家、省相关管理平台,加强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防“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问题发生的重点任务来抓。市、县均成立由教育局长主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监管、基础教育、技装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梳理工作具体节点事项,落实全职专人来统筹工作开展。
两级齐抓推运用。市、县两级采用 “N+1”模式( N批次,特殊机构),通过多批次现场办公、集中指导开展管理平台运用工作。根据机构资质审核进度,有序推动支付渠道开通、课程上架及课程销售等,并定期抽查课程设置、教师情况及售课情况。鼓励率先纳入全流程监管的机构,采取“帮扶带”的方式帮助未完成的机构。市局分周、分月听取各区县工作汇报,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密切与教育厅校外教育监管处、技术中心对接,精准破解管理平台运用难题,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三项督导促实效。将全流程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度检查和教育督导范围。在推进国家、省平台运用期间,将机构录入审核、开通监管账户、开通支付渠道情况集中作为一项督导事项。将平台运用工作中课程上架情况作为第二项督导事项。将家长通过“彩虹钥匙”缴费购课、机构通过平台售课、消课等情况作为第三项督导事项,落实70余专人包机构开展网络巡查和现场督查,与一二项督导环环相扣,确保工作开展有效。
广泛引导宣传,分线助推监管
全覆盖开展机构引导。召开市、县(区)推进会解读政策,领会吃透国家、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的重点工作内容。分区县全覆盖召集机构举办者,通过专题工作推进会、研讨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引导机构积极消化政策,纳入平台管理。对不理解、不支持工作开展的机构,“一校一策”细致疏通引导,提升机构合规经营意识。
多渠道开展社会宣传。市、县(区)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家长微信群等,发布“彩虹钥匙”报名缴费等温馨提醒,多途径宣传最新政策,营造合规参培的社会氛围。在学校内,发放《通过“彩虹钥匙”缴费培训告家长书》20万余份,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和参加校外培训,合理预付培训费用,主动索要发票等收付款凭证,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优化重点环节,保障安全监管
优化备案监管。各区县制定下发《招生章程备案申请表》,在机构开课前,指导其将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任课教师、收费项目和标准报教育局备案。运用好国家、省管理平台,通过平台情况,开展备案比对监督,确保线上线下情况统一,账实相符。
优化经费监管。通过运用国家、省管理平台,机构所有预收费全部进入专用账户,实现预收费全额监管。同时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指导各区县结合实际,各机构在监管账户存入风险保证金。通过实行预收费全额监管和风险保证金两种经费监管模式,有效避免“退费难”和“卷款跑路”。
优化渠道监管。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渠道,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收退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与国家、省平台情况对称核查。会同当地银行,及时研判机构预收费监管信息和风险情况,根据风险情况发布风险预警,及时反馈机构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避免因信息不畅造成工作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