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

《教育导报》
2023年第76期(总第3841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沈文)近日,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实施意见》指出,2023年,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6月底前,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意见》明确,要健全预防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网格监管,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制度,防止藏匿在住宅小区、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加强房屋监管,压实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加强网络监管,严禁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和培训信息;加强广告监管,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下同)的各类校外培训广告;加强机构防范,严防非学科类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加强人员管理,防范个人违规开展培训;加强竞赛监管,严格清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竞赛活动;紧盯重点主体,严禁以托管、咨询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规范家政行为,严防以“家政”为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加强正面引导;优化课后服务,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发现机制,消除盲区死角。加强重点排查,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加强线上巡查,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地不在省内的违规主体进行巡查,严查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培训等违规行为,并汇总上报有关线索;加强线索收集,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好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台账管理,分类建立重点防范工作台账,设置“红牌”“黄牌”警示标识。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实效。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隐形变异培训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从严处罚,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清单,适时部署专项整治;严查有偿补课;强化曝光警示,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信用惩戒,将违规开展培训的严重失信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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