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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2期(总第3907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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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紧急排查
《教育导报》2024年第12期(总第3907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沈文)为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稳定,近日,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双规范双减”专项工作组下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紧急排查。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消防、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络,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及时掌握、及时研判、及时部署,压紧压实责任。要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营业期间严格按照要求每2小时至少开展1次巡查;对校外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逐条对照排查,重点关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场所消防安全设置和消防器材管理、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等方面,尤其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供暖设施、电器使用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存在场地、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机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于符合要求的机构要定期巡查,加强安全预防。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动态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各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对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包括但不限于艺考机构等开设住宿(含午休))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面“起底式”摸排,逐个进行仔细核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对符合住宿要求的,要加强监测,确保安全合规;不符合住宿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