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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35期(总第4170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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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是“列反例”,“公开示众”不可取
马晓冰
七日谈《教育导报》2026年第35期(总第4170期) 导报一版

近日,一则“批评学生乱丢垃圾”的校园新闻引发热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某中学,一名初中生因在校内乱丢垃圾,在全校集会上被公开批评。台上大屏同步播放该生乱丢垃圾时的监控录像,台下数千名师生共同观看“犯错第一现场”。

“随手乱丢垃圾”反映出学生公共卫生与保护环境意识的不足,学校对其进行教育本是应有之义,但以“公开示众”的方式将之列为反面典型,有小错重罚之嫌。相关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后,迅速引发舆论,反对者众多。

次日,当地教育局回应称,涉事学生除了乱扔垃圾,并无其他重大过错。校方也承认其做法“矫枉过正”,已于当天下午向学生道歉,并承诺从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角度持续关注此事。

在关于该事件的后续讨论中,有人认为,初中生自我意识强、自尊心格外敏感,当众羞辱造成的心理创伤,远非一句道歉可以抵消;也有人认为,在公共场所犯的错就应该在公开场合被批评,这样才能让学生“长记性”,学会为不文明行为负责。

文明教育、公德意识的树立需要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行。用“示众”的方式教育,被学生记住的是羞愧与恐惧,“保护环境”的意识反而成了“副产品”。用播放监控视频的方式“全校公审”一个孩子,或许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但也可能让这个学生沦为同伴笑柄。

批评教育并非“越狠越好”,简单粗暴地靠恐惧或羞辱建立“秩序”,反而背离了教育的初衷。面对一个乱丢垃圾的孩子,我们真正要教给他的,是“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行为自觉,以及犯错后的自我反思和纠错能力。

教育不是驯化与服从,平等与尊重的内核无论何时都不能缺席。用高压震慑作为惩戒手段见效虽快,却是一种对教育的异化。好的教育是“用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而不是“用一种不文明惩罚另一种不文明”。

就该事件而言,温和而有效的“替代方案”有很多:可以采取谈心谈话、口头批评、打扫校园卫生等教育方式。而涉事学校跳过这些选项,选择了“公开示众”的方式,折射出教育方法不足、惩戒机制不健全、教育理念简单化等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学校惩戒失当,不等于要求学生从小学会保护环境、爱护公共卫生是“上纲上线”。这恰恰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应投入更多关注的部分。不少家长将文明教育、规则教育的责任完全交给学校,忽略了家庭是价值观塑造的“第一课堂”,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示范格外重要。若孩子在家中没有养成“垃圾入篓”的习惯,在学校、其他公共场合自然难有卫生意识。当成年人对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习以为常、视而不见,才会觉得这是人人都会犯的、微不足道的“小错”。真正的文明教育,每个成年人都应以身作则,而非用惩罚某一个孩子的方式来警示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