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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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69期(总第3717期) 导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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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规范暑期校外培训
《教育导报》2022年第69期(总第3717期) 导报二版

本报讯(龚大烈)暑假期间,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县文广旅局、县经科信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7个部门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治理专项检查。

规范管理。坚持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备案制,规范教学内容,引导合理收费,每年进行4次备案,有效控制一次性收费超3个月或60课时行为,落实培训机构检查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定期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全面使用新修订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督查到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县经科信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7个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校外培训机构的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健康安全。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资金实行全额监管。

自查自纠。组织培训学校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主流媒体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充分做好四川教培管理网常态运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