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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98期(总第3746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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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文
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
《教育导报》2022年第98期(总第3746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就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作出了规定,旨在为净化校园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意见》共1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二是规定了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等原因,不宜送达裁判文书的,可以送达载明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罪名及刑期的相关证明材料。三是明确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

为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意见》还明确,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