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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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37期(总第3932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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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同志就《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答记者问
加快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 本报记者 何元凯
《教育导报》2024年第37期(总第3932期) 导报一版

4月18日,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法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牟方林围绕新制定的《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针对记者提出的下一步如何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问题,石静介绍,近年来两地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组建成渝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联盟,共建协同发展研究院、人才培养中心、产学研合作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发展尚不平衡,与国家经济第四增长极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省将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切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协同发展。一是推动两地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衔接贯通,共同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二是聚焦两地产业结构布局和转型升级重大需求,创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路径、模式和载体,共同打造一批技术服务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面向两地重点产业,共同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虚仿基地、实践项目,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充分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川渝杯”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平台,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展示两地职业教育取得的重大成就。

面向产业聚集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建设产教融合平台

《条例》提出,支持面向产业聚集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建设区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产教融合平台。具体如何实施?

石静介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特别是产教融合的创新载体。目前,我省按照“摸需求-建机制-做方案-抓落实”的推进思路,启动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工作,已对接“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和“天府粮仓”建设任务,优先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医药健康、现代农业7个重点领域,首批布局成立了45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下一步,我省将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有计划地继续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卫星网络、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绿色低碳、金融、物流、休闲康养等领域部署建设一批共同体。在共同体内,推进政行校企共建现场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一体化培养现场工程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效益提升;共聚产教资源,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待遇

《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我省在这些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如何落实?

对此,牟方林介绍,近几年,我省先后出台系列文件,努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地位待遇。2021年,转发人社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大学生士兵征集、国有企业职称评定和职位晋升时,可按规定对应享受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去年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明确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比照本单位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级相关单位,依据《条例》规定,持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督促地方和用人单位抓好落实,依法保障和提高技能人才地位和待遇。

发布会上,石静还介绍了《条例》贯彻实施的安排。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通过“职教活动周”“法律进校园”等活动,编印《条例》释义、开辟专栏解读、举办专家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对照《条例》全面梳理以往政策文件,对不符合、不适应的内容,及时清理、修改完善。三是强化督导监管,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加大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禁止行为的督查督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