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教育导报 《教育导报》邮发代号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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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CN51-0052
2023年第26期(总第3791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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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校外培训治理进行时|动态报告15
《教育导报》2023年第26期(总第3791期) 导报一版

“双减”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民政、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隐形变异培训,切实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案例

自贡市高新区查处一起无证违规开展培训行为

事件详情:2023年2月,高新区社事局接到群众举报,在鸿山金玉翡翠小区有一家无证开展艺术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随即高新区社事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该机构为“自贡市高新区绘艺绘画工作室”,现场有20余名学生,正在进行书法、绘画和主持培训,无办学许可证,现场出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无“非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1 .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并张贴停业通知;2 .立即通知家长接走正在参加培训的学生,联系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跟进家长退费事宜;3 .会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新消防、红旗街道等有关部门,做好该机构“回头看”工作。

案例

成都市锦江区查处一起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事件详情:锦江区教育局在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拉网式巡查检查中,发现玉兰街209号商业楼宇存在以“工作室”名义擅自组织6-8年级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学科类(英语)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并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经核查,该办学场地系1名曾为培训行业从业人员个人租赁,且不具备办学资质。

处理结果:1 .现场叫停其违规办学行为,并开展师生来源调查;2 .约谈负责人,向其宣讲政策、送达法律文本、下发《“非法办学”告诫书》,清退学员并妥善处理退费事宜;3 .将相关线索函告属地街道、物业及房屋租赁方,持续共同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