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牵头拟制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教育惩戒再次引发关注。
长久以来,教育惩戒的话题总能引起不少讨论,过程中往往容易产生观点和情绪的对立:一方面,家长对老师实施教育惩戒有担心;另一方面,教师迫于家长的压力也会有顾虑,甚至出现两方互相推诿的现象。笔者认为,观点争鸣有可取之处,但倘若在认知和行动上将家长和教师置于对立面,则显然违背了育人初衷。教育惩戒不是家校博弈,协同育人需要理性回归。
教育惩戒,“惩”只是手段,“戒”才是核心。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家长针对孩子的不当行为和不良习惯,也希望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让其知错能改。无论哪一方,目的都是让孩子在正确的道路上实现更好地发展。
怀着同样的初衷,为何还会产生争议呢?追根溯源,是各方对教育惩戒的边界如何明确、尺度如何拿捏等核心问题没有形成共识。但值得欣喜的是,随着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施行,多地在国家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实施“细则”,让上述问题的答案愈发清晰。
例如此次四川广泛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及教育专家、法律专家等各方意见,最终形成的“细则”,强调分类实施各种惩戒措施,并明确适用情形,为“戒尺”刻上了更加精准的“刻度”。一套教师、家长等各方共同认可的、兼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标准,能最大化消除教育惩戒的“灰色地带”,在凝聚共识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为多方协同打下基础。
如何实现多方协同?在教育过程中,家长和老师的角色与责任有着天然的不同,对于教育惩戒,家校之间应厘清权责边界,避免越俎代庖。学校依法依规实施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校规校纪,明确惩戒的范围和方式;教师行使教育权利,科学有效引导学生行为,正确实施惩戒措施;家长积极配合管教监督,在孩子受惩戒后做好沟通和疏导工作。各方可共同制定权责清单,以专业化分工提升教育引导实效。
与此同时,家校在教育中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围绕教育惩戒,双方应强化合作、畅通交流渠道。学校可定期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等活动,向家长宣传教育惩戒的目的和意义,增进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家长可积极参与学校相关惩戒规则的制定,合理表达诉求,反馈孩子的成长状况,共同商定教育方案。家校双方还可以共同成立教育惩戒裁定委员会,引入教育专家力量,确保惩戒的合理性和教育性,及时化解争议与矛盾。
厘清权责边界是“分”,强化沟通协作是“合”,“分分合合”之间,是找准教育惩戒的平衡点,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教育从来不是“独奏曲”,而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谱写的“交响乐”,唯有学校恪守专业精神、家长秉持理性参与、社会提供制度保障,才能让教育惩戒回归本质,形成“学生守规矩、教师敢管理、家长能放心”的良性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