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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87期(总第4102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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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22条尊师惠师措施
《教育导报》2025年第87期(总第4102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记者 葛仁鑫)为加强教师待遇保障,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近日,四川省委宣传部、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十一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该《措施》明确适用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从医疗健康、文化提升、生活服务、住房保障、专业发展、权益维护、其他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较教育部等七部门文件新增惠师措施14条,细化尊师惠师措施8条。

在医疗健康方面,《措施》明确各地各校应每年组织教师免费进行一次有质量的身体健康检查,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等服务,建立教师健康档案;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休养、理疗保健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当地教师提供就医方便,开展面向教师的健康宣教等服务。在文化提升方面,鼓励公共文化设施和游览参观点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明确各地应大力开展教师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

《措施》提出,在生活服务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教师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给予普通优惠折扣基础上折上折减免优惠,或提供免费乘坐服务;支持火车站、飞机场为教师开设优先或绿色通道。在住房保障方面,支持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教师申请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教师购房给予一定购房补助或面积奖补。在专业发展方面,要求建立完善在职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机制,加大教师在职培训力度。

《措施》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坚决打击网上不实言论诋毁抹黑教师行为,维护教师形象和正当权益,对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或通过网络、媒体等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的从严处理;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严禁在寒暑假期间随意调配中小学教师参加节目排练、迎评迎检以及无学生在校的值班值守等工作;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年度平均工资收入对比调查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不得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此外,《措施》要求推进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强化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加大“最美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宣传工作,讲好教师育人故事;加强关心关爱,按政策做好在职教师直系子女学前及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工作;支持慈善组织依法设立教师发展专项基金,引导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慈善项目;各地各校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制度,定期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解决教师关心关注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