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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6期(总第3901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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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三抓三促”推动校(园)长任期督导评估落地见效
《教育导报》2024年第6期(总第3901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王玉蓉 张丽君)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省级试点县”,平昌县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导向、诊断、鉴定和提升功能,聚焦关键少数履职,促进教育督导“督事”与“督人”同频共振,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抓机制促推进,督导评估有章有法。建立高位推进机制。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设综合协调、宣传培训、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后勤保障、评估监测6个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建立合力督导机制。按照“县督导委主导、县级部门联动、辖区政府协同”的合力督导机制,建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25个成员单位主动参与、共同修订平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方案》等纲领文件2个,《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等配套文件4个。建立专业支撑机制。充分发挥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专兼职督学的管理和专业优势,遴选40余名思想品德优、专业水准高的督导评估专家团队组建专家库。坚持每周1次集中学习、每月1次交流研讨。

抓规范促实效,评价方式有力有序。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标《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平昌县制定县级指标,增设校(园)长答辩等环节。综合督导评估总分设定为100分,由督评细则考核、现场答辩、综合测评3个部分组成,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重大责任事故、违纪违规处理“一票否决”,不得评优。坚持“线上问卷”与“实地评估”相结合。收集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网络问卷1200余份,涉及党建工作、课程开设、“双减”落实、教学教研等内容。入驻督导对象学校,通过推门听课、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师生、总结反馈等方式,精准掌握校(园)长的作用发挥、学校(幼儿园)立德树人成效。坚持“过程定性”与“量化评价”相结合。将教育部的质量评估指南作为基础性评价内容,有效使用近三年国家、省、县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类别制定标准,实施定量评价。全面收集学校近三年获得的县级及以上集体奖励和特色命名,进行量化计分,列入综合督导加分项目,着重考量校(园)长任期努力程度及事业发展的提升程度。

抓成果促长远,结果运用有声有色。奖惩问责“两端”发力。印发《平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办法(试行)》,从“激励”“问责”两个维度督促校(园)长履职尽责。为评估结果获优秀等次的校(园)长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学校一定奖励;对督导结果为“不合格”的校(园)长提出调离、3年不提拔使用等处理意见。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坚持“一人一校一报告”,按“共通性”和“个别性”两个大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清单,3个月内“销账”,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教育质量综合考核内容。实施销号管理。责任督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发现8所试点学校安全隐患、课程开设等问题12个,已整改12个。典型经验全面推广。通过县政府网站、平昌县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导评估结果,利用校(园)长会议交流、校长发展共同体研讨、“平昌教育振兴发展校长谈”等形式,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