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官网消息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教育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推荐工作,经各地自主申报、省级推荐、网络公示等环节,认定61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其中,我省成都市锦江区、双流区两个实验区入选。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实验区工作顺利开展。各实验区要按照实验方案明确工作安排,针对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举措,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取得实效,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实验区要充分用好各类平台,深入宣传实验区的政策措施、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实验区工作进行针对性指导,适时开展总结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