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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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6期(总第4041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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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通知
确保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任教
《教育导报》2025年第26期(总第4041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202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确保2025-2029年本科层次以及申请转入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任教。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该办法印发前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部属师范大学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在读师范生,在本科三年级结束后,可提出接受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申请,经推免综合考核等程序,可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再履约任教。其他在《实施办法》印发前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师范生,按原协议约定接受公费教育,并承担履约任教责任。

《通知》提出,优化就业服务,确保落实岗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特别是分年度研究确定本科层次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选择转入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的履约任教地范围,加大统筹力度,预留编制岗位,做好招聘计划。培养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3月起,要面向尚未确定任教岗位的应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一人一策制定方案,推动履约任教。

《通知》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培养院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编制与岗位。鼓励各地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特别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积极改善农村任教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条件,切实关心毕业生履约任教工作生活。各地要将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发展纳入各级培训计划重点支持,鼓励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持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长期从教、终身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