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6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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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06期(总第3754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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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
推进高等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导报》2022年第106期(总第3754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高等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近日,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明确公共艺术课程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健全人格,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

《纲要》强调高等学校要坚持育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改革创新,构建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纲要》规定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课程设置要体现完整性、连贯性、系统性。要求高等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公共艺术课程推进机制,加强课程整体设计,规范教育教学活动。鼓励高等学校开发公共艺术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美育实践基地,积极培育优秀成果和名师工作室。落实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材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公共艺术课程教材研究、编写、审定、使用等工作。